提示:担心找不到本站?在百度搜索 笔书斋 | 也可以直接 收藏本站

输入小说名 可以少字但不要错字

天生尤物【快穿】高H 姜可(H) 深情眼

清末的法师 第196节

      赵传薪拉了拉缰绳,它竟然不愿意停下来。
    最后还是照例抽马脸,才将它的兴奋劲给止住。
    「以后让你干啥就干啥,不然就抽你!」
    远远地,他望向了下亚厘毕道。
    那里有几个华警聚集,依然在搜来往华人的身,检查随身物品。
    他们的行为值得商榷,但他们现在的态度非常友好礼貌,甚至还会朝被搜身者点点头。
    这就是进步了。
    赵传薪仔细看看,今天竟然没有英警,倒是有个阿三裔的警员。
    看来英警也怕了。
    阿三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八国联军侵华的时候,英军队伍里就有他们的身影。
    他抬枪。
    砰!
    一枪过后,自信回头。
    米山被枪声惊着了,前蹄慌乱的踏着,好悬没把赵传薪甩下去。
    瞬间,将狙击枪收回空间,他拉住缰绳,拍打了几下马脸,米山才安静下来。
    毕竟不是军马。
    以前赵传薪骑着顿河马随便开枪的。
    「走!」
    他扯了扯缰绳,调转马头,米山狂奔而去。
    他不必检查阿三是否血洒当场。
    因为那是必然的。
    远处,一群华警面如土色。
    有个经验老到的华警,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尸体,小声对众人说:「不要担心,就这几天来看,那人只会对洋人开枪。」
    大伙一听,紧绷的身体这才放松下来。
    「今天英国警察没来,若明天连印度人都不来了,那他……」
    老警皱眉。
    这种事的确有可能会发生。
    「那就生死有命了。」他也只得无奈的叹口气。
    「我听枪声是从云仙街那传来的,咱们要不要去
    追一下?」
    老警点点头,满脸赞成:「好啊,你去吧,我们在这等着,一会儿好过去收你的尸体。」
    「……」
    然后,众人七手八脚的将已经死透的印度佬抬走。
    有马的好处在于可以四处浪,不必两点一线搞完事情就回船屋。
    他将刚刚的兜帽卫衣脱掉,想了想后,换了一件夹克和工裤。
    不能老穿着一套衣服招摇过市。
    港岛真不算大,赵传薪骑马没多久便走出聚居区,大致到了大潭郊野区域。
    此时关外想必都下了第一场雪了,但在这里依然翠叶摇曳,青藤攀树。青山环抱绿水,鸟鸣声幽。
    赵传薪看见了一头体型不大的长嘴野猪,眯着狡黠的小眼睛朝他警惕的瞥了一眼,然后颠颠的跑进了林子里。
    看见野猪,赵传薪嘴角噙着笑。
    关外上山也猪可多了,猎人怎么打也打不完。有胆子大的,还会下山啃食庄家,是许多地方的一大害。
    港岛的野猪,比关外的要小一些,品种也略有不同。
    正信马由缰的欣赏风景。
    忽然一声枪响,再次惊到了米山。
    赵传薪俯身,用手摸摸马脸:「别闹腾昂。」
    虽然接触时间短,可人和马已然有了默契。
    米山听了他的话,消停了。
    它也在渐渐的适应枪声。
    只是,回头朝赵传薪不满的唏律律的叫了一声。
    「闭嘴,别出声。」
    赵传薪赶忙趴它耳朵边上说。
    听枪声,就在前面不远的拐角处,距离并不远。
    赵传薪拿出了马牌撸子,近战的时候这东西比步枪好用。
    但枪声多半不是冲着他来的。
    米山走路悄无声息,赵传薪骑马来到前面转角处,自信不会惊动任何人。
    前面有一群人,拿着各式猎枪,正在猎杀来港越冬的灰雁。
    其中多半是白人,只有两个亚洲面孔,一男一女。
    英国人是出了名的热爱打猎,流行于王公贵族群体。
    几乎英国历代的君主,都喜欢打猎。最出名的是詹姆斯一世,他热爱的夸张到每天要在马背上待6个小时之久,最后也死在了打猎的途中。
    现在的英国人,则喜欢在殖民地打猎。
    想想看,带着一副征服者高高在上的姿态,骑着马打着猎,非常有男子气概和魅力。
    此时的很多都鼓吹这一类人,导致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纪的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出现打猎的场面。
    打猎,在他们看来反而成了一种小资情调。
    上世纪末,一些洋人在长江区域,进行了惨绝人寰的野鸡灭绝打猎活动,差点把当地的野鸡打绝种。
    赵传薪虽然没有在这个时代倡导保护生态的意思。
    毕竟老百姓都快饿死了。
    但是,
    你们一群洋人,特么的在中国土地上肆意搞生态破坏,这就让人很不爽了。
    灰雁招你惹你了?.br>
    就算把物种吃灭绝,也合该是我们自己吃的。
    弥墩收枪,得意洋洋转头问:「李,看看我这一枪如何?」
    李梓钰竖起大拇指:「先生,你的枪法精准,令人钦佩!」
    旁边一个华裔女孩拍着白皙的手掌:「弥墩先生好厉害。」
    她的眼睛很大,偏长,但眼距适中,且又显得灵动。
    她的鼻梁很高,鼻翼很窄。
    她的嘴唇最有特点,双
    唇偏薄且唇峰间距较远。
    让赵传薪来形容她的长相:辨识度高,五官记忆点强。
    这是一张很冷艳的脸。
    有种高高在上的刻薄味道。
    听了她的话,赵传薪远远地呸的啐了一口:「舔狗!」
    弥墩?
    赵传薪眯着眼仔细打量。
    此人头发也不知是金色的,还是因年纪大发白,总之颜色很浅。
    鼻梁略有弧度,鼻翼肥大,鼻头下垂,留着八字胡,刮的很干净的下巴上带个窝。
    这是个犹太人。
    马修·弥墩(也可以翻译成内森),第13任在任的总督。
    弥墩也不是啥好东西。
    他既然是犹太人,自然深谙经济之道。
    他在任时期,港岛甚至有一段经济腾飞的小辉煌时期。
    但是,这个犹太佬因为血统,本身在欧洲白人之间备受歧视,可到了港岛,又来歧视华人。
    比如英国人可以住山顶,华人却不能向山顶发展。
    这就是他对华人的政策。
    脾气暴躁,态度傲慢,是弥墩的专属形容词。
    所以,听了李梓钰兄妹两人的恭维,弥墩在马背上挺了挺胸膛,扬起了下巴。
    他对李梓钰说:「李,这里的鸟都吓飞了。一会儿找找野猪,让我见识见识你的男子汉气概!」
    而李梓钰是个七窍玲珑的聪明人,闻言马上说:「先生,我的枪法不能跟您比,我怕野猪没打死,发了狂冲撞了您。」
    他深谙谈话之道。
    不但用贬低自己来抬高对方,甚至给了一大块留白,等着弥墩去填充。